寫下前一篇文章〈為什麼我們需要親自體驗故事? – 如同我們不會讓別人替我們冥想〉之後,我發現自己對它的感情愈深。或許正因為,想透過這篇文章來到你面前的那個感觸,也是在我與朋友深入、反覆而親密地談論故事的週六下午,像海水湧過腳踝那般,來到我身邊。
我把那若有似無的感觸抱在心裡,在當天睡前,嘗試用我的語言賦予它形狀,讓它變成一個能落實於世的存在,讓它變成一個我能與你溝通、連結的橋樑。那個過程,其實就如同我們在故事中經驗到美好觸動時,會同時在心內引發訴說、與人與世界連結的渴望那般。
我有時會想,社會太常鼓勵我們,要砥礪自己以「理性」、「有效」、「科學理論」的語言能力來盛裝內心所感,那雖然是一件很好的工具,但不是唯一。
我有時會想,那些工具其實是為了那若有似無卻無比真實的感觸而服務,而非像灰姑娘的姊姊想將雙腳穿進玻璃鞋那般,玻璃鞋反而成了最終的目的,放不進的,似乎僅成為分析後的殘餘,像化學實驗後留在燒杯裡、要被洗掉的東西。
語言很重要,正因為它服務著無比珍貴的存在,它服務著我們人類之所以看見世界便想說故事、體驗生命便想說故事、聽了一個故事深受感動後,便想說故事,這一切的動力根源。
我們想為生命賦予意義,我們更想與其他人分享那樣的意義,語言是人類找到不完美卻足夠了的工具。我總是非常享受尋找合適語言來盛裝內心感受的過程,我在寫下每一篇文章、與人分享每一個我所愛的故事時,都是在享受那一切。我想盡力找到能最好服務感受的文字,卻永遠不是為了某些文字是玻璃鞋,而把感覺尚模糊不清的邊緣削除掉。
體驗故事轉述(會有收穫)或故事分析(也會有收穫),永遠與我們親自以生命以感受去體驗故事不一樣,它們沒有誰優誰劣,它們只是就是,不一樣。
熟識我的人會知道,我絕對反對的是「告訴」讀者觀眾、故事的體驗者們,應該或不應該怎麼做,才叫做合格或更好的讀者觀眾。我之所以能長成今天這個我,養成我與故事的某種親密關係,正因為我從有記憶以來便想離開那樣的氛圍。
我想與你分享,親身體驗故事真的很棒,不是因為,如果一個人不那麼做,就不符合某些加入神奇俱樂部、或得到小徽章的門檻。恰恰相反。就如同宗教社會學、神話、靈性研究者們常說的,神性就是你、信仰就是你、高靈就是你。
故事在變成一篇大意之前、變成閱讀測驗考題之前、變成理論概念之前與正確的詮釋方式之前…
故事就是你。
故事是為了讓你用你獨有的生命、觀點與關懷去體驗,而存在的。
你不需要任何資格,正因為你是人類,你是故事的物種,你與故事就已經存在一條本能的連帶。
我們只是需要找到一種對我們自身有意義的方式,去復育它。
在那之後,我們抱著那樣的感動,再去為它找到合適盛裝的器皿,讓它成為禮物,與身邊的人溝通、分享,將故事送給我們的,回送給世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