儲存在音樂裡的記憶很像全息投影。
妳要不就只是在過原本的生活,從來沒主動想說什麼「喔十年前我在聽什麼歌啊?」這類的問題。要不突然就有一段在過去時空裡聽過/常聽的旋律錯置出現在腦海裡,整個壓縮在當時時空裡的身體皮膚感覺、溫度濕度、氣味跟感受都會一次同時全部冒出來,就是「啵!」一下迸出一個巨型包圍住妳的泡泡。
最近不知道為什麼,常在半夢半醒的意識裡聽到我剛出社會上班那年(2012 年!)聽的歌。其實我是一個跟流行文化的世界很脫節的人,對臺灣的歌最熟悉的都是例如八點檔主題曲啊,或是一時很紅大街小巷都會放的那些我會記得。其他我真的不是那種讀書時存錢買喜歡的歌手作品那樣長大的小孩-
(上下學還是需要有音樂聽!但當時我都是聽大多沒歌詞的電影原聲帶,因為我想把喜歡的故事用聽的方式也隨身帶著~)
– 但 2012 年那年我也追了一把流行,手機裡放的聽的音樂是 Taylor Swift 的《Red》跟 Lana Del Rey 的《Born to Die》這兩張專輯。當時我會查到 Red 這首歌,完完全全就是因為在 Tumblr 上看到有人做 Doctor Who 裡第十任博士的 gif 組圖配 Red 的歌詞(對我記得,因為我用一種奇怪堅持的系譜方式紀錄自己的休閒娛樂超連結軌跡/接觸史)
“Forgetting him was like trying to know somebody you never met”
然後搭配 Donna 被迫失去對博士的記憶我真是!當時還沒看劇光看 gif 都覺得天啊我要看這個劇/聽這張專輯!(原來 David Tennant 在那麼早就控制了我聽什麼音樂!)又因為一開始在 YouTube 聽《Red》,演算法自然而然推薦我同年推出的 Lana Del Rey 的《Born to Die》天兒我那時下班直接殺去誠品音樂館還買不到要調貨!
2012 年以及後來很長的一段時間,也就是對我來說內在猛烈調適自己從學生變成社會人士的認同銷毀、轉換(我當時覺得像一件衣服被晾在中間)跟重建,當然還搭配新同儕同事環境等等…
那段時間,我下班後明明走路 15 分鐘就能回到家,我總是往家門反方向特意坐公車去市政府的咖啡店、去公館的莎慕瓦,勤懇(瘋狂?)一集接一集看《神秘博士》(Doctor Who),想要理解不同時期都是博士又都不是博士的那麼多「自我」怎麼在大到不可思議又孤寂的宇宙裡旅行。
當時我的文字閱讀能力還沒完全從學術閱讀的打壞胃口中復健回來,但莎慕瓦旁邊就是二手書店雅博客,我還是會去晃晃看宇宙會放哪些書在架上當做一個訊息,或許我就能買一本在咖啡店讀到打烊。當時有很多書是無法讀完的。但沒讀完好像也沒什麼關係。有人說(尼爾·蓋曼啦還有誰):「有些孩子就是在圖書館的書架之間把自己拉拔長大。」我覺得除了小時候的我,那段時間的我也是透過好多個故事的扶持幫助才能轉換成一個稍有樣子的「社會成人」。
而在從這個地點到下一個地點、從打烊的咖啡店穿過溫州街巷子、在新生南路上等難等的 207 公車、有時穿過黑漆漆的校園、在幾乎沒人了的車上打瞌睡… 所有那些也是晾在一個點到另一個點中間的過渡時刻,就都是那些我因為某個故事而知道的這個歌(Red),我因為這個歌又知道了的另一首歌(Born to Die),我因為某本書讀到作者提到的歌(艾倫·狄波頓提到的 My Skin),我正讀某個故事時咖啡店裡正好播出的歌… 全部就是那些音樂在陪我耶。
前幾天我也想了一下,又不是正水逆(欸),到底這些回憶裡的存在為什麼特意時空旅行來找我。
我覺得或許是那個感覺想再被感覺到吧。單純只是被故事圍繞著、被陪伴,那個無論在人生哪個階段我用宇宙推到我面前的枝椏絲線布匹而構築編織打造出來的我能好好在裡面待到成為下一個自己的時空艙。有時這種感受與體驗很難轉述,而因為語言(跟自己)的有限性會覺得有點孤寂,但其實那樣的時空艙光是能夠存在、曾經存在,就已經是一種奇蹟了啊。